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庆编[2009]32号)精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安庆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
一、主要职责
安庆市残疾人联合会是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全市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其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市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广泛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和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三)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五)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六)受市政府委托,负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七)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九)指导管理全市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协助管理各县(市)、区残联领导班子。
(十)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安庆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会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机关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关系;管理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职工教育、职称评定和党群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统计、财务、资产、文档、政务公开、信息、保密、保卫等机关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督促依法行政和县(市)、区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工作;承办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二)康复科
研究拟定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各项残疾人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开展并指导残疾人用品开发、供应、服务工作;承办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和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组织宣传科
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的理论研究、法规政策宣传和残疾人文体活动;负责基层残疾人组织和社会助残志愿者队伍建设,协助管理县(市)、区残联领导班子;组织开展基层残疾人工作者的培训,指导市、县残疾人各类专门协会开展工作;负责残疾人基本情况普查和全市残疾人基本情况信息库建设,管理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组织实施助残活动,开展残疾人事业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承办信息、网站、综合文字工作。
(四)教育就业科(市残疾人就业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的残疾人教育、劳动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本市的残疾人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和劳动就业工作规划、计划;负责市本级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指导各县(市)、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失业状况调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资格认证、劳动能力评估、就业指导和政策咨询等工作。
(五)社会保障科(维权科)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贫困残疾人专项救助和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社会福利、社会保险、慈善捐赠等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残疾人信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普法宣传、无障碍设施建设、法律援助等工作,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三、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安庆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内设机构编制及领导职数表
安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机关、内设机构编制及领导职数表
序号 | 名 称 | 编制数 | 领导职数 | 备注 | |
正职 | 副职 | ||||
1 | 单位领导 | 3 | 1 | 2 | |
2 | 县级非领导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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