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自2017年6月份开始,我县按照省市要求,开展了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经过近5个月的梳理编制,11月30日,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和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正式发文公布。
本次公布的公共服务清单涉及县级45家单位公共服务事项830项。乡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事项137项。中介服务清单涉及24家单位,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取消一批、规范一批、转换一批”的要求予以清理规范,取消6项,规范16项,保留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87项(含转换8项)。
本次编制的公共服务清单是将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或公共资源提供的公共服务全部纳入范围,逐项列明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实施单位等,同时与服务事项一一对应编制服务指南,列明承办机构、所需材料、服务流程、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方便企业群众查询办事。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是将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所有10类行政权力涉及的技术审查、评估、检验、检测等各类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范围,逐项列明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对应权力事项,以及中介机构的资质条件、资质依据、收费标准等,着力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的编制完成,使我县形成了“3+2”清单制度体系,进一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更加规范的中介服务。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巩固和扩大清单制度建设成果,加强清单动态管理,建立公共服务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清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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