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期
(总第18期)
安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19日
编者按: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和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两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相关试点县、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望江县中医头针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和太湖县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做法介绍如下,以供参考。
望江县中医头针医院扎实推进
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
望江县中医头针医院是望江县人民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为差额补助副科级事业单位。该院成立于1985年,经过数十年发展,现已建设成为占地面积10893平方米,床位200张,职工195人(含在编、自聘、退休返聘人员),固定资产3320万元的“二级甲等”医院。去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望江县中医头针医院积极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扎实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有效提升了医院管理、服务等各方面能力。
一、做好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整体设计。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事业单位改革原则,围绕建立和完善以决策层及其领导下的管理层为主要框架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目标,建立完善内部激励和外部监管机制,选择有利于公立医院实现公益目标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二、组建医管会,行使决策权。医院管理委员会(医管会)是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主体,代表政府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使医院的重大决策。作为医院管理的决策和监督机构,负责推进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拟制医院发展规划,拟订和修订医院章程,审定财务预决算、医院绩效考核、资产运营和年度工作报告,决定院长选聘与薪酬制度等重大事项。医管会主任由县长担任,成员包括组织、编制、发展改革、卫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价格、药监等部门和县级医院负责人,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同时,医院内部建立院务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分别负责医院内部运行管理和监督。
三、制定医院章程,规范医院运行。为适应现代医院发展要求,确保公益目标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编印的县级公立医院章程参考文本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了《望江县中医头针医院章程》,对医院的宗旨、业务范围、举办单位权利、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信息披露、薪酬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确立现代医院管理模式。
四、明确法人职权,落实自主经营管理权。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和《望江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完成院长选聘工作,副院长由院长推荐提名,院长、副院长均由医管会聘用。医院执行医管会的决策,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人事管理权、内部机构设置权、副职推荐权、中层干部聘任权、收入分配权、年度预算执行权等自主经营管理权,院长为医院法人代表。
五、建立科学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完善决策、执行、监督办法,“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议事规则,院务公开等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成本控制。深化用人机制改革,配合县机构编制部门对医院人员编制进行重新测算核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证医院人员和岗位需求。医院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望江县中医头针医院岗位竞聘工作方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通过综合评定、民主测评等程序,实行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县医管会制定了《望江县县级公立医院院长考核办法》,与医院签订绩效管理合同,医院内部成立了绩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拟定医院内部成本核算和综合目标管理方案,将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医疗费用控制、社会满意度等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每月对相关科室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科室绩效奖惩挂钩。
太湖县完成公办幼儿园
教职工编制核定试点工作
根据市编办的部署,今年9月开始,太湖县开展了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试点工作,目前,相关工作基本结束,共核定专职教师编制280名,为该县加强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管理,促进幼儿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强化领导,加强协作。太湖县县委、县政府对此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编办、教育、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编办。同时,根据《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关于做好全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的通知》以及《安庆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方案(试行)》等文件,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
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县编办会同县教育局,通过实地走访调研,详细了解各公办幼儿园的办园规模和师资情况,包括内设机构、现有人员编制及结构比例、领导职数、经费供给等基本数据,实现了底子清、情况明,为有针对性开展核编工作奠定了基础。按2012年底数据,该县有3-5岁学前儿童14958人,入园人数10426人。现有公办学校附设幼儿园19所,公办学前班247个,在园、班幼儿6722人;民办幼儿园、看护点36所,在园、班幼儿3704人。
依据规模,合理定编。一是确定核编范围。将乡(镇)公办幼儿园(含在村举办的分园以及巡回支教点)和县城公办幼儿园纳入编制核定范围,以满足幼儿学前教育需要。二是核定班级数。根据各乡镇城镇化进程、地理位置、交通条件、人口分布及留守儿童现状等情况,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学前教育资源。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独立建制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县城四所附设幼儿园按现有规模核定,由此全县共核定幼儿园班级数133个。三是核定教职工编制数。专任教师与在园幼儿比例原则上控制在l:15以内,按班级数配备专职教师,每个班级核定专职教师编制2名。四是核定领导职数。9个班以上的3名,4-8个班的2名,3个班以下的1名。8个班以下(含)的全部兼职,9个班以上的设专职园长1名,副职实行兼职。五是辅助岗位人员测算。9个班以下的幼儿园不设财会人员,工作由相关人员兼任,9个班以上(含)的幼儿园设1名专职财会人员。医务保健、保安、保洁等岗位用工均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社会化聘用,不计入单位编制数,但一并纳入测算和管理范围。
健全机制,严格用编。一是实行统一管理机制。该县乡镇公办幼儿园编制全部从省政府核定的该县中小学校教职工总编制内调剂,由县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二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县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城镇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在总量控制范围内,每三年对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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