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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委编办:聚焦机构编制职能定位 构建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

发布时间:2023-05-16 17:27 作者:宿松县编办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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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宿松县委编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严格执行、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研究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完善审批程序制度。2019年12月,重新印发了《中共宿松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共宿松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了机构编制管理坚持“三个一”审批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程序,要求相关单位党组(党委)切实扛起抓好本领域的机构编制工作主体责任,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机构编制事项。《中共宿松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共宿松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是我县首个根据《条例》精神研究制定的机构编制制度,标志着我县机构编制工作朝着更加科学规范的方向发展,机构编制制度体系建设迈出关键性步伐。

完善“三定”规定。部门“三定”规定,是党内法规体系的重要补充,也是机构编制法定化的重要体现。我县严格落实《“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在2019年开展的党政机构改革工作中,在严格执行机构改革的要求和机构管理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关系,提高行政效能,制定修订县直部门“三定”规定,夯实了机构编制制度体系建设基础,提高了机构编制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在2020年开展了“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回头看”,重点查看部门在机构设置、职能运行、人员配置方面是否严格落实。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完善编制配备制度。严格落实《严控总量统筹用编进人工作举措》,制定了《宿松县控编减编工作方案》,严格实行用编前置性审核制度,规范“编内进人”“用编审核”的用人程序;严格按照编制总量和种类分配编制;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核定领导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细化各项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了《宿松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内调配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明确人员调配的基本原则、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调配程序及工作纪律等,进一步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内调配,严肃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纪律,优化稳定队伍。(供稿单位:宿松县委编办 撰稿人:徐珊珊 审核人:石红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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