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与机关规范管理相结合。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结合规范党员干部管理、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公文处理等工作,修订完善《日常工作制度》《保密工作制度》《财务资产管理制度》等13项管理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二是与干部学习教育相结合。结合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对干部学习教育内容、方式方法等提出明确要求,规范学习记录和学习资料管理,组织开展意识形态、法治建设、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等知识学习,确保学习教育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是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做到以案明纪、引为镜鉴。坚持节假日等重要节点纪律作风提醒监督,持续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四是与机构编制工作相结合。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意识,不断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做到“瘦身”与“健身”相结合。以严标准、实作风持续抓好长期整改,持续跟踪推进,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效,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提质增效。
(撰稿人:汪伦 审核人:吴韬 终审:汪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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