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委编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机构编制工作论述摘编》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实施“充电蓄能、规范管理、监督检查”三项行动,着力在“强理论、提效能、激活力”上做文章,不断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焕新提质。
实施“充电蓄能”行动,提升专业能力素质。通过主任办公会议、主题党日、读书班等形式,集中研学《习近平关于机构编制工作论述摘编》6次,开展研讨交流9人次,开展机构编制理论知识“互问互答”、成效测试等活动2次,进一步弥补机关干部理论知识弱项和业务能力短板,着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
实施“规范管理”行动,优化编制资源配置。严格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关键环节审批关口,推进机构编制权限、程序、责任的法定化。今年以来,修订县公安局、县住建局等3家单位“三定”规定,动态调整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6家单位机构编制事项,收回县青少年宫等6家事业单位19名未使用的经费自理编制,推动机构编制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科学有效。
实施“监督检查”行动,筑牢红线底线意识。严格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完成67个部门党组(党委)向县委编委报告机构编制重要事项工作。针对县资规局、县医保局等4个部门“三定”规定存在的“内设机构数大于股级领导职数”问题,“点对点”下发整改工作提示函,并就机构设置提出优化整合意见。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对21个被巡察单位组织开展了机构编制专项检查,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权威性。(撰稿:蒋非;初审:曹根霞;终审:聂娜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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