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多维发力不断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切实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是强化制度执行,筑牢法治根基。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中组织实施各环节的程序要求,坚持以法治理念履职尽责,推动践行机构编制法定化。制定印发《怀宁县机构编制管理操作流程》、《怀宁县县外调入人员进人用编工作流程》等制度规定,明确分工、细化责任、规范程序,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优势,保障机构编制管理依法依规有序运行。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厚植法治思维。始终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并纳入党校主题班次教学课程,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对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向各单位派发《条例》、机构编制工作法规制度选编等书籍资料,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着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提升法治效能。严格审批程序,落实“用编核准”“审批在先”原则,明确超编单位“只进不出”、满编单位“先出后进”,规范动议、论证、审议流程,积极防范违规操作。依托实名制系统实时监测机构编制数据,动态更新台账,确保“机构清、编制清、人员清”。加强与组织、纪检监察、人社、审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将机构编制事项纳入县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监督范围,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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