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理念,太湖县委编办紧紧围绕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目标,以“三聚焦三强化”为抓手,坚持从法治教育、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等多维度协同发力,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治理效能,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聚焦学法宣法,强化法治内驱力
注重分类施策、精准引导,积极构建全覆盖、多层次的机构编制法治教育体系,持续增强法治内生动力。紧盯“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等纳入县委常委会、编委会及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并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等列入县委党校(行政学校)教学和公务员培训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筑牢严守底线的思想防线,持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水平。
二、聚焦立制明规,强化管理精准力
坚持以制度建构为核心,持续完善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提升管理的精准性和操作性。健全核心管理制度,严格对标上级精神和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县委编办工作细则》,进一步精准明晰机构编制管理权限与关键环节,为实现机构编制事项全流程规范化、法治化管理提供保障;严格规范文件审查,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机构编制类规范性文件的申报、审核与备案管理,确保每一项文件出台合法合规、切实可行,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精准有力的制度支撑。
三、聚焦督查促效,强化监督威慑力
坚持监督从严、问责到位,不断加大督查力度,切实增强机构编制纪律的刚性约束和震慑效能。规范审批管理,出台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明确机构编制事项须经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决策,并同步报送论证材料,对不符合政策或存在违规情形的,一律不予受理,从源头杜绝违规行为;完善动态管理,紧跟县域发展需求,持续优化重点领域体制机制,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清单刚性约束,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强化监督问责,统筹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职能运行监管和跟踪问效,建立健全科学评价指标体系;将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纳入专项督查和“双随机”检查范围,运用数据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加强监管,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机构、实名制信息不实等问题,推动制度规定落地生根、震慑常在,持续巩固机构编制法治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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