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怀宁县委编办聚焦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监管,通过健全制度机制、创新监管模式、深化结果运用等,不断提升事业单位法人监管工作质效。
一、强化制度筑基,推动监管体系规范化
坚持将建章立制作为监管工作的根本前提,筑牢长效管理基础。完善制度框架。严格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等法规,明确事前审核、事中检查、事后评估全流程规范,确保监管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注重法治引领。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通过专题学习、案例警示等形式强化法治意识,推动“依法登记、按规履职”理念深入人心。压实主体责任。建立“举办单位督导+法人自查”双轨机制,通过工作提醒、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事业单位主动规范登记行为,提升自律意识。
二、强化协同联动,实现监管模式精准化
突破单一监管局限,构建多维协同治理格局。深化部门信息共享。建立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的协同机制,明确各自监管职责,实现“一家发现问题、多部门联合处置”,杜绝监管漏洞和重复检查,形成信息共享的局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合实地核查、资料审查等方式,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业务活动、证书使用等进行检查,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将登记信息纳入信用平台,对违规单位实施联合惩戒,利用大数据分析,对异常数据进行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三、强化结果运用,促进监管实效长效化
注重将监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以管促建、以管促优”。联动机构编制审批,建立登记管理与机构编制事项联动机制,对未履行登记义务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审慎核批用编进人、机构调整等事项,强化刚性约束。服务改革攻坚任务,将监管中发现的功能弱化、职责重叠等问题,作为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依据,推动资源向民生领域倾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将法人监管成效作为主管部门的机构编制事项纳入县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评估内容和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范畴,推动主管部门落实监督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下一步,怀宁县委编办将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严的标准贯穿监管全过程,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协同高效、闭环管理”的事业单位法人监管体系,为现代化美好怀宁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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