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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四个一” 促进“四强化” 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发布时间:2021-02-02 08:11 作者:网站管理员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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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要求,重庆市将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按照“先行先试、以点带面、复制推广”的思路,充分吸纳全国经济发达镇江津区白沙镇改革试点经验,推进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构建权责明晰、简约高效、运转协调、执法有力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切实将体制机制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一、推行“一个清单管权责”,强化执法职责

赋予基层行政执法权限,厘清执法职责,是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核心。实践中为解决白沙镇“权小责大”问题,一是下放权限。根据履职需要和承接能力,分期分批将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监管、文化市场等16个区级部门743项行政处罚权依法下放给白沙镇,明确镇政府为权力实施主体。权限下放后,区级部门在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上主动加强对接,确保放得下、接得住。二是划分事权。在下放权限的同时,统筹考虑综合执法的连续性、高效性和便民性,坚持事权、财权和责任相统一,明确区、镇两级执法职责分工,厘清执法边界,避免重复执法和推诿扯皮。三是建立清单。推进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明确每项权限名称、依据、流程图和监督方式,以及与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既做到“于法有据”,又做到“有责有权”。白沙镇自改革试点以来,累计开展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1.3万余件,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强化队伍建设

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加强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是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点。实践中为解决白沙镇多头执法、力量分散问题,一是整合各类执法力量。将原分散在镇综合办事机构、事业站所的执法力量整合组建综合执法局,并按照“一员多岗、一岗双责”原则,对执法人员实行定岗定责,建立健全既职责明晰又相互协作配合的执法责任体系。二是强化统一指挥调度。落实执法监管属地责任,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执法由镇综合执法局统一指挥调度,执法人员工作考核由白沙镇党委负责。三是构建三级监管分工机制。按照分片执法和分领域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将综合执法局分为5支队伍,实行关口前移、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按照“出门一把抓、回来再分家”的方式开展执法监管工作。通过推行扁平化综合执法监管,构建起“局管全面、队管片区、员管网格”的三级监管分工机制,形成违法必究的强大震慑力,违法案件大幅减少。如规划建设领域,违法案件已从2014年的175件下降到2019年的9件。

三、推行“一套机制管运行”,强化执法质量

加强制度建设,优化运行机制,是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保障。实践中为解决白沙镇执法工作效率不高、专业性不强等问题,一是制定综合执法操作规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白沙镇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综合行政执法简易程序、一般程序、行政强制、案件移送(转办)、案件内部审批、案件审核等10余项执法案件办理流程,切实保障了案件办理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二是建立积分考核制度。制定以案件办结率为基础、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的积分量化考核细则,将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专业水平提升等内容纳入综合评分范畴,定期对执法队员岗位职责履行和实际表现情况开展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评优、提拔的重要依据,激励执法人员比学赶超。同时,通过建立专题培训、上派下挂、典型案例交流、案卷评查等学习交流制度,有力提升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内部联动上,建立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推动综合执法局与其他办事机构职能互补、无缝对接。横向联动上,综合执法局与公安、规划自然资源、税务等派驻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统一指挥、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上,建立重大案件联合办案制度,强化综合执法局与区级执法机构之间互联互通。四是建立执法全过程监督制度。每半年由区司法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执法情况开展评估评查,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并通过公布执法清单、行政处罚结果、举报投诉电话等形式,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推行“一张网格管治理”,强化监管创新

加强源头治理,着力推进网格化管理,是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础。实践中为解决白沙镇基层监管基础薄弱的问题,一是构建综合网格体系。依托村社自治组织,按照多网合一要求,将白沙镇划分为350个综合网格。聘请村(社区)干部、党员、村(居)民代表等担任网格员,坚持“一员多用”,实行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开展日常巡查、上报信息、化解矛盾等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综合执法局反馈处置。二是建立“智慧白沙”指挥系统。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网格管理、视频监控、实时监测、信息共享等内容,打造“智慧白沙”指挥系统,实现执法监管的精准高效和全域覆盖。三是建立综合执法与网格管理衔接机制。充分发挥综合执法人员专业优势,将网格管理与综合执法密切衔接,由网格员将实时发现、收集到的各类问题通过移动终端及时上报,综合执法队伍迅速反应、快速处置,将大多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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