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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宜秀区委编办聚焦四个维度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质效

发布时间:2023-07-17 10:44 作者:宜秀区编办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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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宜秀区委编办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意识,主动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紧紧围绕党建引领、实名制管理、法治政府建设、高效能治理等方面精准发力,着力健全体制机制,靶向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不断在保民生促发展中展现新担当、作出新贡献。

聚集党建引领,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突出政治功能,抓住关键环节,强化党的领导,着力加强党组织建设。一是深化街道行政体制改革,以党建为统揽,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赋予街道征得同意权、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提出建议权等相应权力,强化街道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把街道服务经济发展的重点转移到服务辖区企业项目、优化公共服务和投资营商环境、促进城市经济发展上来,着力构建党建引领坚强有力、管理运行规范有序、开放共享多元共建的城市基层党建和社会治理新格局。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系统梳理全区中小学党组织设置情况和领导配备情况,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统筹核定党组织领导职数,力争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凝聚力量、为民服务功能。

聚集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提升刚性约束度。依托实名制年报等常规统计工作、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以及各项专项统计工作,实现数据统计精细化、日常管理和纪律监督常态化。一是坚持做实做细县区机构编制基础统计台账,实行“及时更新、动态调整”制度,认真梳理比对,查漏补缺,强化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数据共享,确保实名制数据“四清”(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二是贯彻落实市委编办《关于印发<机构编制申请事项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精神,规范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关键环节,实行总量管理,从严从紧论证全区机构编制调整请示事项,把牢审批关口,坚持“撤一建一、多撤少建”原则,按程序提请相关会议研究审议。三是通过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讲等方式,开展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和纪律规定的学习宣传,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机构编制工作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把《“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作为规范部门(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制定和实施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法规制度,树牢机构编制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聚集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意识,紧紧围绕清单建设等方面精准发力,持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水平。一是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我区根据实际,下放委托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涉及发改、科经、住建、卫健、应急、城市管理等6个领域,共计12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法治建设。二是贯彻落实“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根据全省指导目录,按照“基本盘+自选盘”原则,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区级审批执法权限,编制宜秀区乡镇街道部分区级审批执法目录,公布宜秀区乡镇审批事项清单17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57项和配合事项清单64项,公布宜秀区街道审批事项清单17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38项、街道配合事项清单59项,进一步发挥清单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全流程基础性作用。

聚集高效能治理,提升服务大局贡献度。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将有限的编制资源重点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倾斜,持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一是优化教育编制资源,按照“撤一建一”原则,撤销区教育教学研究室,成立区实验幼儿园,撤销区花山初级中学,成立区实验小学,所需编制在我区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二是稳妥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工作,在宜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加挂宜秀区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核定专职局长一名(副科级),兼任宜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做到机构调整与新的职能变化相匹配。三是优化政府职能,新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领导职数一名,专职负责国防动员和粮食安全等工作;将区民生工程服务中心隶属关系由区财政局调整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撤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区节能监察中心,其职能整合划入区民生工程服务中心。四是落实招才引智战略,优化党政干部队伍结构,为现代化美好安庆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智力支撑,我区引进2名党政干部储备人才;为增强师资力量,优化师生配比,经批准,严格执行12名2023年度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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