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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委编办“三个强化”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时间:2023-08-17 11:51 作者:望江县编办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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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望江县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纳入机构编制工作总体布局,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强化法治思想学习,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议题,纳入主任办公会、支部会议学习重点内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带头学习、带头执行。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日常学习、列入县委党校培训课程,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普法用法的主体作用,引导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进一步筑牢“编制就是法律”理念。

强化法规制度执行,不断提高法治水平。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动态调控机制,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事项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和监督问责等程序,科学合理设置机构、配置职能、配备编制和领导职数,实现机构编制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协同高效。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检查擅自设立机构、变更机构名称、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坚持发现一起处置一起。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有关规定,加强与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工作的衔接配套,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合力。

强化司法领域改革,不断完善机构职能体系建设。优化县司法局内设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将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分设为行政复议股、行政应诉股,分别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加强乡镇街道司法所建设,在乡镇街道均设立司法所,合理界定职责范围和编制职数。结合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赋予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中心下移、监管力量下沉,建立健全权责清晰、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望江县委编办 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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