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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宜秀区委编办“四字决”靶向发力 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

发布时间:2023-08-18 08:38 作者:宜秀区编办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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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秀区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抓在经常、融入日常,树牢“编制就是法律”理念,在法治思想、普法宣传、依法履职和提升法治质效等方面精准施策,切实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树”法治思维,提高政治站位。区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作为机构编制工作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系统性学习《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性文件,努力搭建法治思维架构,厚植机构编制“法治文化”。二是严格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相关科室责任人,负责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聚焦主业,注重法治思维运用转化。不断强化机构编制业务的学习和探索,将理论学习和机构编制管理业务相结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环节做好机构编制工作,切实将法治精神贯穿落实到机构编制各项工作始终。   

“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将《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法规列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校培训内容。一是由区委分管领导领学研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强化政治引领、理论武装,确保及时准确掌握法规制度的精神实质。二是推行主要负责人上讲台,办主要负责同志在《2023年全区新任科干党校培训班》上做《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专题讲座,围绕《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主要特点、主要内容以及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等四个方面结合实际工作作了深入浅出地讲解,引导学员全面了解《条例》的地位和作用,帮助学员理解“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的深刻内涵,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抓”依法履职,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一是把《“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作为规范部门(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制定和实施的重要依据,优化机构设置,转变政府职能,及时调整、更新宜秀经济开发区、招商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等部门“三定”规定,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全面提高政府效能。二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及时公开区直部门权责清单2022年版,促进各部门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履职尽责,实现清单事项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编制印发《宜秀区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区级审批执法权限目录》和《宜秀区乡镇街道审批事项清单》《宜秀区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清单》《宜秀区配合事项清单》,构建乡镇街道“一目录三清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三是贯彻落实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区司法局增设内设机构行政复议与应诉股,为区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区法律援助中心增加编制1名,在人员补充上,将行政复议人员列入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编制使用计划,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   

“严”监督执纪,提升法治建设质效。一是认真落实《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严格按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批准、评估等程序研究决策,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人员出入编等办理流程,通过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建立多部门联动制约机制,杜绝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守住机构编制底线,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按要求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采取“双随机”抽查形式对事业单位法人监督检查,通过实地核查,有效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三是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纳入党委巡察和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协同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实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全覆盖,以有效的监督推动法规制度的落实,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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